课程简介
按照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部署,2024年12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增值税作为流转税、价外税,对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予以征税,采用“上征下抵”的征收机制,可有效避免重复征税。但是在增值税相关政策执行过程中,尤其是新旧政策衔接环节,企业财务人员可能存在着诸多认识上的误区,易导致企业出现交错税、多交税或少交税的问题,从而形成较大的税务风险。
本次系列课程共两节,结合《增值税法》,梳理出了12类企业在增值税方面常见的纳税误区,通过政策解读、案例解析的方式引导大家走出认识误区,并结合增值税法对企业的涉税事项规划提供建议和意见,以帮助企业提前布局,走出增值税纳税误区。
课程流程
15:00 直播开始
15:05 企业增值税常见纳税误区精解Ⅱ
一、客户不需要发票,企业按未开票收入申报就一定没问题?
二、只要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先申报了未开票收入,延迟开具发票也是可以的?
三、“提前开具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就说明企业提前开具发票没有风险?
四、销售价格偏高偏低一定会被税务机关核定应税销售额吗?
五、电子客票和电子行程单抵扣进项税额的关注重点是什么?
六、兼营多项不同税率的业务或者一项业务中包含多项不同税率的应税行为如何适用税率?
七、购进餐饮服务就一定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吗?
16:30 课程结束